英国霍克蓄电池ukHawker(中国)营销总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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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克蓄电池(江西)省级代理商

发布日期:2019-12-10 09:45:21

 霍克蓄电池(江西)省级代理商

诺斯(中国)霍克电源系统有限公司原为深圳霍克电源系统有限公司,创建于1988年,从美国引进世界***进的***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生产设备和制造技术,是中国第一批生产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大型***厂家。公司现为艾诺斯(Enersys)电池集团属下的外商独资企业。
艾诺斯集团具有100多年的电池制造经验,为全球工业电池行业***企业,总部位于美***州的Reading, 在美国、阿根廷、巴西、加拿大、墨西哥、法国、德国、英国、波兰、中国、日本、意大利和西班牙等***设有生产基地,服务机构遍布全球各地,为各行业用户提供动力电源和备用电源的优质产品和服务, 实现工业存储能源的***和完全解决方案。
艾诺斯集团将亚洲区的总部设立在艾诺斯霍克深圳基地,以此为区域中心,并通过在中国大陆、日本、澳大利亚、新加坡、香港等地的公司和机构,来辐射和发展亚洲区的业务。
作为艾诺斯集团亚洲总部,艾诺斯霍克深圳基地座落在风景秀丽的深圳蛇口,除此之外,在江苏省江都市、广东省潮州也建有大型生产基地。经过多年的发展经营,艾诺斯霍克已成为以深圳、江苏、广东潮州基地为主体,集研究、开发、生产、销售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为一体的集团性企业。基于艾诺斯集团一百多年的电池制造经验和***技术,艾诺斯霍克产品一直在市场上处于技术***水平,在坚持不断改进和创新的原则下,陆续开发生产出GM、GFM、NM、DDM、HR、VE等系列固定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,广泛应用在通信设备、电力控制、太阳能及风能发电贮能系统、煤矿牵引电机车动力、舰船动力及通信、铁路信号及通信、铁路内燃机车起动、铁路电力机车照明控制、城市轨道交通、UPS、航空通讯控制照明、各种遥测设备等行业。
迎面中国电池市场的蓬勃发展,作为国内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行业的开拓者,艾诺斯霍克在集团的支持下,正大量引入更***的技术、设备和人才,迅速扩大规模,加快发展步伐。以艾诺斯集团的百年***声誉,立足科技,着眼未来,艾诺斯霍克将用自己的***设备以及雄厚的技术力量,为各行各业用户开发、生产所需的产品,并将一如既往地注重和完善服务机制,为用户提供完善的产品和服务  

  霍克能源集团(HAWKER POWER GROUP LTD)是全球最先进的动力电源制造商。为满足新兴应用领域的要求,以其先进的制造设备和工艺,最新的专利技术和材料,制造了专用于移动机械电源的吸附式(AGM)AX系列免维护铅酸密封蓄电池。该系列电池严格遵循国际电池标准生产,不仅加强了深循环放电和快速充电的能力,而且也提高了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,对设备和环境均无腐蚀、无污染。

遵循标准

● 产品设计符合国际标准IEC 60896/21-22
● 按照1999年发布的欧洲电池商会(Eurobat)指引,本系列产品属于"长寿命"类别
● 符合Telcordia SR-4228标准
● 获得UL认证(UL标准1989)
● 根据美国《DOT 条例49》及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《包装指示806》,被批准为适于海陆空运输的非危险品
● 由获得ISO 9001:2000标准认证及ISO 14001:2004认证霍克工厂生产

电池的塑料部分满足最严格的抗燃试验:

■按BS6334标准,以FV方法试验,抗燃等级为FVO。

■按UL94标准试验,抗燃等级为VO。

■按BS2782第一部分标准,以141方法试验,氧指数大于28%

短路承受力

超能系列电池可承受自身的短路电流,而对电池无任何损坏。但是,为了系统的安全,依据要求,如发生短路故障,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排除

机械强度

根据标准BS2011第2.1.部分的要求,对Supersafe系列的电池做了机械强度的试验,其目的测试在实际应用中最坏的情况下(例如地震等原因),电池电性能的改变。

经过下列试验,电池的电性能未受影响

撞击试验:

对电池垂直面进行持续6毫秒的1000次连续撞击,撞击力为:25倍引力达到50公斤或12倍引力达到100公斤或6倍引力达到250公斤。

跌落试验:

电池底面离硬地面的二次跌落

跌落高度为50公斤力时100毫米或100公斤力时50毫米或250公斤力时25毫米

振动试验

对电池侧面,以2倍引力的振幅、三周波频率、从5HZ到150HZ连续30分钟的振动。

四、霍克Supersafe T系列使用维护:

充电器

对正常连续工作的方式,推荐使用恒压充电器

充电(常温下,15~25℃)

更新充电:

常温下,电池贮存时间超过6个月,并且电池端电压低于2.09伏,即需要进行更新充电。其方法是,电池组不带负数,充电电压为2.27~2.30伏,充电电流限制为10%C3容量,进行连续48小时的充电。

初始充电:

充电方法同更新充电方式,推荐充电时间为72小时,直到充电电流为一个稳定的值,通常应小于1mA/Ah(C3)

浮充电:

对充电电流无限制,为了使电池达到最佳的使用状况,在不同的温度下,推荐使用下列充电电压。

深度放电后的再充电:

以浮充电压即可对深度放电后的电池进行再充电,电池可自动调节所需的充电电流,而不需要对充电器作更多的要求。

电池年需的充电时间与放电深度有关。

快速充电:

 

提高充电电压可以缩短充电时间。为了达到标准的使用寿命,最高充电电压限制为2.4伏/只,最大充电电流限为10%C3。当充电电流稳定在5mA/Ah(C3)时必须改为浮充方式。